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柳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01********00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3民初2982号
案号
(2020)桂0203执28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汤巍巍与被告谭柳毅于2019年9月17日签订的《抵押借款协议书》;二、被告谭柳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汤巍巍偿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2019年11月17日起至2020年4月16日期间的利息10000元,从2020年4月17日起的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本案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谭柳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汤巍巍支付律师代理费5450元;四、被告谭柳毅如不履行上述义务,原告汤巍巍享有以被告谭柳毅抵押的位于柳州市潭中西路33号香颂诺丁山28栋29-4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所得的价款按照抵押物登记先后顺序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2609元(原告汤巍巍已预交),减半收取1304.5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2424.5元,由被告谭柳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8-24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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