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鹏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7********2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327民初869号 |
案号 |
(2020)陕0327执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徐鹏军给付徐辰皓自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的抚养费共计28000元,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履行完毕,并从2020年7月起每月15号前按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徐辰皓年满18周岁止。如果徐鹏军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徐鹏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