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1********02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03刑初63号 |
案号 |
(2020)陕0703执9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17日起至2020年9月16日。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何刚向被害人刘希建退赔被盗损失6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0-09-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