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强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04********39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204民初1795号 |
案号 |
(2020)粤0204执10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浈江区三行广告策划制作部欠原告旭升广告策划制作部价款124868元,定于2017年8月30日前给付3万元,9月30日前给付3万元,10月30日前给付4万元,余款于2017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如果被告未按时足额付款,原告有权就被告尚欠的全部欠款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399元,由被告浈江区三行广告策划制作部负担,定于2017年8月30日前迳付原告旭升广告策划制作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11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