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定边县锦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108********287T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1024民初1949号
案号
(2019)甘1024执3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定边县锦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刘志国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李永春借款1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7年12月6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定边县锦辉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刘志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04-26
发布时间
2019-04-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甘1024执337号
立案日期
2019-04-26
执行法院
合水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115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晓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825074504287T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定边镇北园子(望丰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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