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仁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6********45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1922民初2738号
案号
(2020)川1922执9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李在前、夏光兰在本判决生效后二个月内清偿原告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300000.00元及截止2019年4月25日的前的借款借期内利息及逾期罚息130014.06元,两项合计430014.06元,并由被告李在前、夏光兰向原告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偿按月利率14.3985‰计算自2019年4月26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本金300000.00元的逾期利息;二、由被告陈超、周仁勇及被告张寒梅向原告南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就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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