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海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81********6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116刑初1627号 |
案号 |
(2020)川0116执20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双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顾海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顾海峰退赔劳动报酬5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