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海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81********62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川0116刑初1627号
案号
(2020)川0116执20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双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顾海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逾期则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顾海峰退赔劳动报酬5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6-05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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