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段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301********12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202民初554号
案号
(2020)鄂1202执2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泉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段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付原告管碧兰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20日起,按月利息2%计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管碧兰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被告段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10-20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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