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3********02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鄂2823民初96号
案号
(2020)鄂2823执19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崟偿还原告李兴海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5000元,定于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5000元,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如被告宋崟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原告李兴海有权对下余未到期债务总额向巴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李兴海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宋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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