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林郭勒市傲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9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581民初473号
案号
(2020)内0581执7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包达古拉、刘崇哲、霍林郭勒市傲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卜正月借款1019884元,该款自2020年6月开始至8月每月给付4000元、于2020年9月份给付7884元、自2020年10月份开始每月偿还5万元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二、如被告包达古拉、刘崇哲、霍林郭勒市傲都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有一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卜正月有权对全部未偿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卜正月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7768元,减半收取计888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卜正月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包达古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581399337499W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瑞方物流园区1号楼3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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