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柳江县恒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2********74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221民初329号 |
案号 |
(2019)桂0221执4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被告柳江县恒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归还申请执行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代偿还款99928.98元给申请执行人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二、请求被告柳江县恒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68597.82元(该违约金的计算以99928.98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从2016年2月22日起至2019年1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三、被执行人韦仲贵,张恒山对被告柳江县恒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负上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柳江县恒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柳江县恒华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公告费350元。五、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被告张恒山签定费2800元。(已支付) 本案受理费308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恒华公司,韦仲贵负担,届时应连同本案的债务一并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时间 |
2019-06-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韦仲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2215794187477 |
登记机关 |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柳江县基隆开发区兴国大道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