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书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426********6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925民初437号  | 
    
案号  | 
      (2020)陕0925执3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岚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向佘刚给付借款本金640000.00元及利息(以640000.00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向佘刚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的诉讼费5100.00元及执行费88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岚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