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13411号
案号
(2020)沪0118执81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瞿健应归还原告吕伟仁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980,000元,具体还款方式为:被告瞿健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吕伟仁500,000元,被告瞿健应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吕伟仁480,000元; 二、如果被告瞿健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期宽限个,则原告吕伟仁有权就被告瞿健未支付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13,600元,减半收取计6,800元(原告吕伟仁已预缴),由被告瞿健负担,此款被告瞿健应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一并支付给原告吕伟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11-02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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