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02********44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21757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28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7632526】。一、被告颜军于本判决生效日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81353.1元;二、被告颜军于本判决生效日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费5232元;三、被告颜军于本判决生效日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所欠代偿款及保费之和86585.1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8日起按照每年12的标准计算至代偿款及保费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30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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