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景宁畲族自治县青宁旅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2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102民初4389号 |
案号 |
(2020)浙1102执33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丽水莲都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朝阳、景宁畲族自治县青宁旅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6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9月23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31280元,减半收取15640元,由被告杨朝阳、景宁畲族自治县青宁旅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朝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276952535640 |
登记机关 |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1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