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222********111X
执行依据文号
华南国仲深裁[2018]D448号
案号
(2020)粤03执49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8604121】。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的租金人民币69230元;2、被申请人以未付租金人民币6923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自2018年4月12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违约金;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7500元;4、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5268元,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承担50%,即承担人民币7634元。申请人已经预缴的人民币15268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应径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763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17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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