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俱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L480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内0783民初571号
案号
(2020)内0783执5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占霞、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具城返还原告陈丽娟借款本金50 000元及截止2019年11月1日的利息9 000元,合计59 000元,并支付从2019年11月2日起以本金5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算的利息,至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魏立钢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王占霞、魏立钢、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具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0-07-03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占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正阳办石桥街原商业宾馆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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