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901********0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兵0102民初111 |
案号 |
(2020)兵0102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蒋伟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孙至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合计5117.99元。二、驳回原告孙至晨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蒋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09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