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旭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601********4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兵0301民初352号
案号
(2020)兵0301执1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元平、朱旭辉共同支付原告喀什平立起重设备安装租赁有限公司塔吊租赁费、塔吊拆卸费、塔吊基础租赁费、维护费、塔吊进出场费、违约金、律师费共计60 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30 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30 000元,如任何一笔不履行,被告承担违约金30 000元,并可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6-12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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