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骏成担保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40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204民初7615号
案号
(2019)辽0204执5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邦明(大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500万元和截止2017年12月5日的利息163848.44元;二、 被告邦明(大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自2017年12月6日起至贷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告大连骏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孟庆伟、高福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上具有给付内容的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947元、公告费6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邦明(大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连骏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孟庆伟、高福军共同负担,履行时间同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9-01-09
发布时间
2019-0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宋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674059340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南松路1号3楼308、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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