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泉州新三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1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闽0582民初14547号 |
案号 |
(2018)闽0582执48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福建省泉州新三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陈荣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损失(自2016年5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二、驳回原告陈荣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原告陈荣负担300元,被告福建省泉州新三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8-06-04 |
发布时间 |
2018-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学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0358310912XJ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香榭花都62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