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3********0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15173号 |
案号 |
(2020)粤0307执142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125004元及利息(以人民币125004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9年2月25日起计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申请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名下的粤b1qt13车辆,所得价款由申请人优先受偿;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