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平顶山市广利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425民初1021号 |
案号 |
(2020)豫0425执10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广要、平顶山市广利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欠王彩玲借款200000元及利息,王广要和平顶山市广利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偿还王彩玲借款50000元直至借款偿还完毕为止,王彩玲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就此一次性解决到底;二、如王广要和平顶山市广利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还款,王广要和平顶山市广利王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应自2018年9月3日起按月利率1.8%支付借款200000元的利息直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且王彩玲有权就下余全部借款及利息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5661890952X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郏县产业集聚区友谊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