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7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285民初2672号 |
案号 |
(2018)鲁0285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与被告陈任娜、王洪大间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合同》;二、被告陈任娜、王洪大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贷款本金及利息195010.92元;三、被告陈任娜、王洪大自2016年5月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按照本金167265元、日利息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四、被告陈任娜、王洪大支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代理费10000元;五、被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二至五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六、被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任娜、王洪大追偿。七、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对抵押物(鲁B1CX13号)变卖、拍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93元,公告费600元,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莱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时间 |
2018-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长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766711535W |
登记机关 |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号国华经典B座2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