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105********12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103民初559号 |
案号 |
(2020)鄂0103执3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葛汉喜、黄丽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89450.55元及下欠利息(含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总计不超过24%);二、被执行人葛汉喜、黄丽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2019)鄂0103民初559号判决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执行人葛汉喜、黄丽向申请人支付律师代理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9199元,公告费310元;四、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葛汉喜、黄丽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