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艳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703********27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703刑初279号 |
案号 |
(2020)桂0703执7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梁艳芬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日起至2022年7月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梁艳芬退赔人民币39100元给被害人何盛玲。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6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