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1********45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01民初4512号
案号
(2020)京0101执78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马静于2019年11月19日前偿还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159 418.82元和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5月29日的利息5929.40元、罚息582.98元、复利126.44元,及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双方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11元,由马静负担(于本调解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10-22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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