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鞠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623********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2民初21820号 |
案号 |
(2020)京0102执183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鞠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原告陈琛剩余借款本金5 460 056.12元,并清偿以实际剩余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2月5日起按年利率24%计收至前述本金实际清偿之日为止产生的逾期利息;如果被告鞠涛、被告苏冰、被告北京汉风高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58 700元,由被告鞠涛、被告苏冰、被告北京汉风高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0 0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余款8680元由原告陈琛负担(已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鞠涛、被告苏冰、被告北京汉风高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2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余款740元由原告陈琛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