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21********4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3401号 |
案号 |
(2020)沪0117执82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李辉偿付申请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借款人民币61700.00元、利息2232.02元、逾期利息18103.43元,及以63932.02元为基数计算自2018年12月04日起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9.395%计算;二、被申请人程刚对被申请人李辉上述债务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公告费560元,由被申请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