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001********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003民初1045号 |
案号 |
(2020)新4003执9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马涛、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胡玉梅借款220,000元;给付方式: 2020年7月10日前支付50,000元,2021年7月10日前支付85,000元,2022年7月10日前支付85,000元;若被告马涛、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胡玉梅有权就全部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二、被告马涛、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前赔偿原告胡玉梅保全费17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奎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1-15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