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00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003民初1045号
案号
(2020)新4003执9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奎屯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涛、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胡玉梅借款220,000元;给付方式: 2020年7月10日前支付50,000元,2021年7月10日前支付85,000元,2022年7月10日前支付85,000元;若被告马涛、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有任意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胡玉梅有权就全部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二、被告马涛、新疆奎屯大华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0日前赔偿原告胡玉梅保全费17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1-15
发布时间
2020-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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