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俊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202********03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204民初914号 |
案号 |
(2020)粤0204执17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191207600948】。详见(2020)粤0204民初914号一、被告林俊源确认欠原告刘松180000元,由被告自2020年7月起每月的15日前按月偿还原告4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如被告林俊源按期付款,原告刘松免除利息,如被告未按期付款,原告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全部尚欠的款项,且被告除应支付全部尚欠款项外,还应支付原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418.5元,由原告刘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25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