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526********13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526刑初114号
案号
(2020)川1526执7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蒋孝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8年5月12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邓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万光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5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2年11月12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尹利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杨仁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六、对扣押在案的冰毒3.2克、手机六部、电动车一台、自制吸毒工具一个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0-11
发布时间
2020-1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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