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621********54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621民初2071号
案号
(2020)川1621执13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勇应给付原告李华工资及其他费用共计26,225.00元,分四次给付,即2020年7月18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0年8月支付5,000.00元、2020年9月支付5,000.00元、2020年10月前支付6,225.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5.00元,由原告李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11-16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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