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721********1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204民初1025号 |
案号 |
(2020)粤0204执1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9)粤0204民初1025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何静、田旭欠原告蔡飞翔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1万元,定于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每月27日前逐月支付3000元,余款于2019年4月27日前付清。如被告未能按期足额还款,原告有权就被告尚欠的全部欠款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何静、田旭负担,定于2019年7月27日前迳付原告蔡飞翔。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时间 |
2020-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