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敏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6********57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91民初174号 |
案号 |
(2020)鲁1791执19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蔡敏盼、魏红丽共同支付申请执行人吴玉平借款26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10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被执行人互负连带清偿责任。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5200元,保全费2320元,均由被执行人蔡敏盼、魏红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