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奥鑫种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3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03民初1059号 |
案号 |
(2020)豫1003执1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省奥鑫种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借款本金11975200.00元及利息共计2,332,248.72 元(利息暂计至2020年3月20日,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0.0725%计算)。二、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对被告丁自刚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水木清华7幢东起2单元3层东户(许房权证市字第10022387号)、许昌县邓庄乡高速路口东路北侧(许县房权证许昌县字第a0018993号、第a0018994号、第a0018995号)、许昌县将官池镇张炉村(许县房权证许昌县字第a0018992号)房产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415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南德锦花卉有限公司、丁自刚、赵月荣、丁龙、李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丁自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7313301857 |
登记机关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许昌高速路东5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