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沙雅县申豪酒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6529********QFX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924民初819号
案号
(2018)新2924执7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沙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沙雅县申豪酒店应于2018年10月11日前一次性返还原告杨彩霞租赁费35762元。二、被告沙雅县申豪酒店如未按期返还,需承担还款金额35762元的20%的违约金。三、本案诉讼费856.24元,减半收取为428.12元,由被告沙雅县申豪酒店负担,于2018年10月1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18-11-30
发布时间
2019-04-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52924MA77P7QFX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波斯坦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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