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0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202民初1484号 |
案号 |
(2020)冀02执188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原告李福海、齐秀荣与被告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中逾期交房给付违约金之约定合法有效;二、被告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给付原告李福海、齐秀荣逾期交房违约金63000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每月1500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5元,由被告唐山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唐山虹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义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601098963D |
登记机关 |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唐山路南区南新西道124-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