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4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8民初28386号 |
案号 |
(2018)京0108执147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局与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于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十一号半壁店综合楼房屋及场地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二、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将承租的位于北京市海定区阜石路十一号半壁店综合楼房屋(建筑面积一万二千七百八十六平方米)、场地(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及半壁店综合楼中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使用的设备、设施全部腾退交还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局;腾退期间,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拆除在租赁期间利用地下车库自行搭建的宴会厅用房及利用承租楼房西北部与后墙通道自行搭建的文印用房等相关设施、设备;三、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欠付房屋租金三百四十七万八千一百五十一元;四、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按每年租金四百五十万元的标准给付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局自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起至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止的房屋租金;如逾期腾退,则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上述标准支付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次日起至实际腾退交还承租房屋、场地及设施、设备时止占用租赁房屋的使用费;五、北京毛林惠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局合同违约金二百万元;六、驳回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治工作局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10-08 |
发布时间 |
2018-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佘洪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80466313B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