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滕军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2********4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104民初1646号
案号
(2020)甘0104执12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滕军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甘肃梅隆石材集团有限公司货款94320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1549元,保全费1245元,共计2794元,由原告甘肃梅隆石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911元,由被告滕军生负担188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10-09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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