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袁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524********6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6民初1414号
案号
(2020)鄂2826执10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咸丰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杨刚偿还咸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咸丰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款70万元,支付从2017年4月7日至2019年1月7日资金占用费220500元,并从2019年1月8日起以7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资金占用费至还清为止。二、杨刚支付咸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咸丰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5000元。三、袁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3055元,由杨刚、袁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咸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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