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玲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524********60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6民初1414号 |
案号 |
(2020)鄂2826执10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咸丰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杨刚偿还咸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咸丰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款70万元,支付从2017年4月7日至2019年1月7日资金占用费220500元,并从2019年1月8日起以7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资金占用费至还清为止。二、杨刚支付咸丰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咸丰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5000元。三、袁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3055元,由杨刚、袁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咸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