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122********22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214民初9301号
案号
(2020)鲁0214执32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成都福尔沃商贸有限公司,被告马英,被告鞠峰共欠原告货款472760.77元,第一笔52760.77元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余款42万元,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货款6万元;2020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6万元;2020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贷款1.5万元。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1.5万元,以此类推,至2021年4月30日前,于每月月底支付原告货款1.5万元。(共计12个月,偿还金额18万元);2021年5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2万元;2021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2万元,以此类推,至2021年10月31日前,于每月月底支付原告货款2万元。(共计6个月,偿还金额12万元)。二、如被告上述任何一笔逾期或者未足额支付,三被告需要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同时原告可就剩余未支付贷款及违约金20万元一并向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9-16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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