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111********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111民初410号
案号
(2020)川1111执33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乐山市沙湾区民心矿业有限公司在本调解书生效后三十日内归还原告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2767994.61元及利息(截止至2020年5月15日利息和罚息合计1124775.26元,从2020年5月16日起以本金2767994.6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7.4375‰上浮50%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乐山市沙湾区民心矿业有限公司在本调解书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因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0,0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9-14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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