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陆文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1********6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民终10578号
案号
(2020)粤0303执148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291203619813】。一、被告陆文亮、东莞市伽佳利纸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梅锦涛借款本金238212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从2018年9月30日起,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陆文亮、东莞市伽佳利纸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时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梅锦涛支付律师费22000元;三、驳回原告梅锦涛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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