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1********95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刑初186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19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马骥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奉友书、田素华、周长红、周轩宇、尹亭瑜赔偿被害人奉玉琼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793318.50元;扣减被告人马骥已支付137000元,余656318.50元;二、上述赔偿款,(1)由被告人马骥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奉友书、田素华赔付229842.70元,被告人马骥于2019年7月26日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奉友书、田素华支付40000元,余下229842.70元,由被告人马骥从2019年9月起,以每月支付一次,在每月底前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奉友书、田素华支付4000元至付清之时止;(2)被告人马骥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长红、周轩宇赔付326475.80元,被告人马骥从2019年起每年支付一次,在每年12月底之前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长红、周轩宇支付60000.00元至付清之时止;(3)被告人马骥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尹亭瑜赔付100000元,被告人马骥于2019年7月26日向尹亭瑜支付3000元,余97000元,由被告人马骥从2019年12月起,以每季度支付一次,在每季度末之前(3月、6月、9月、12月)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尹亭瑜支付10000元至付清之时止;三、刑事附带民事被告江油市智达贸易有限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奉友书、田素华、周长红、周轩宇、尹亭瑜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