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小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7********0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3026民初90号 |
案号 |
(2020)甘3026执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碌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小伟支付原告尕旦才让、桑吉杰砂石料欠款453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075元,减半收取537.5元,由被告张小伟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碌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