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衡山新金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423民初190号 |
案号 |
(2020)湘0424执恢2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衡山新金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招南下欠货款59 501.22元;二、驳回原告杨招南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83元,由原告杨招南负担538元,被告衡山新金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34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233206067658 |
登记机关 |
衡山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金龙村工业园01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