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荣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2********44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02民初4290号 |
案号 |
(2020)赣0702执26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袁荣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赖旭明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二、由被告袁荣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赖旭明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1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70元减半收取1785元、保全费1337元,合计3122元,由被告袁荣斌负担。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袁荣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赖旭明归还借款本金150000元;二、由被告袁荣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赖旭明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1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570元减半收取1785元、保全费1337元,合计3122元,由被告袁荣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16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