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枣庄龙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87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枣民二商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鲁0405执4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中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兰陵县荣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50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二、被告殷允凤、齐海滨、吴湘侠等对上述第一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50300元、保全费5000元,两项共计55300元,由被告孙中海、殷允凤、齐海滨、吴湘侠等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7-07
发布时间
2016-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湘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00588758073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台儿庄经济开发区运河大道西侧(第一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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