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宿州市瑞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1302民初738号 |
案号 |
(2016)皖1302执29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宿州市瑞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给原告常国芝借款本金500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400元,被告宿州市瑞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8-02 |
发布时间 |
2016-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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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卫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02578536688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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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东十里仁和路东侧 |